今天天气好晴朗噢,是个让朋友请吃的一天。果然没料错,小冰打了通电话来邀我去吃laksa。
(呵呵,这次一定要‘屈’她请吃啦!酱好的天气,不‘屈’白不 ‘屈’!)
我带着愉快的心情开车去找小冰啦!
驾在路上,突然忘了告诉她我已经出门了,所以我拿起了手机拨了通电话给她。(小朋友们千万别学哥哥边驾车边打电话噢!哥哥可是接受过专人指导还有长期努力训练的。)
刚盖上电话,转了个弯,就见到有个白衣黑裤的向着我招招手,并要我停在路旁…
哇!中招啦!
“Pakai handpon ya, I see I see, lesen dulu… ermm… ”
递了驾照给他后,就看到那位警察叔叔不断挤眉弄眼的,还“嗯嗯啊啊”的拖我时间…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Encik, boleh tolong tak?] 我试探性地问。
“Boleh, saya mesti tolong mia…”
笑眯眯的,果然是我国大好的热血警察叔叔!
[Encik mau berapa?] 我单刀直入的说。
“U pakai handpon, lima puluh lar... ”
要知道一张驾车使用电话的牛肉干是价值RM 300的,所以成正比的“喝茶钱”也要相应的高!RM 50 可能是“市价”吧!
[Encik, tak boleh lah, I ni student, tak ada duit…]
我边说边打开钱包,让他看了看,钱包里就只有一张青牛(RM 50)。
[Tiga puluh lar, boleh tak? Tapi I tiadak wang kecil …]
只见这位热心的警察叔叔二话不说,走到了路旁较隐秘的地方开始挖起口袋来。
我在车上大汗滴小汗的瞪着他的手…啊…慢慢伸出来了…竟然是…!!!!
一小叠的RM 10 钞票,为数不多,但我想也有七八十块吧!
只见这位热心且善于帮助小市民的好好警察叔叔小心翼翼的拿了两张钞票,再回到我的车窗前。在他还我驾照的同时,两张折好的钞票就在驾照的遮掩下传到了我的手中。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的青牛,我心爱的青牛啊,就在我眼中泛着泪光的双眸中,离开了我。啊!人生四大悲之首啊!
载了小冰后,也许她看到我眼中残留的泪,这次就顺理成章的由她请客了。善良的小冰还请我吃红豆冰,上面还有雪糕的那种。但,RM 30的一碗laksa + 红豆冰,你吃过吗?
要怪就怪自己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吧!但这次的事件里,让我体会到原来“喝茶钱”已经被提升到“找钱”的境界了!假以时日,说不定我就可以问:
[Encik, Credit Card boleh tak?]
哈哈哈....看了你的文章...我真的很想笑!原来"黑仔"的不只是我一个人而已!哈哈哈...算你倒霉啦!还有...给kopi钱还这么大胆写出来公诸于世!真的...不怕死!
ReplyDelete所以說,警察會貪污,也是你們調教出來的,
ReplyDeleteencik boleh tolong tak…
醬多market,你叫mata怎樣收手?
呵呵,可別說到醬...我也不想和自己的荷包過意不去啦!更何況,是他先向我'擠眉弄眼'誘惑我犯罪的...但追根究底還是我不守交通規則在先啦!呵呵..
ReplyDeletesigh....我几乎什么鸟rasuah都干过了,悲!!不要紧啦,破财挡灾!!
ReplyDelete哈罗,你好,
ReplyDelete疯子是一名新加坡Blogger,最近突发奇想想成立一个新马中文Blogring,因此正在征求推荐中文Blogring,你的Blog已被推荐,所以疯子希望把你的Blog址列入候选Blog之一,如果你不想被“扯下水”,请回复。详情请见以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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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疯子-昔途避
又是疯子昔途避,真是不好意思,因为一些改版误会,Blogring的计划告搁浅。
ReplyDelete无端将贵站卷入无谓纠纷,实非所愿。
造成任何不便,希望见谅。
整件事就此告一段落,希望不要介意。:)
我要报警!!!
ReplyDelete我们不能一错再错,林俊杰,对不起。
我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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